摘要:尊敬的投资者: 鉴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决定,自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降5%),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保值降5%,非保值降15%); 我公司决定与交易所同日同幅度调整, 调整......

尊敬的投资者:
鉴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决定,自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降5%),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保值降5%,非保值降15%); 我公司决定与交易所同日同幅度调整,调整后的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涨跌停板幅度不做调整;
特此通知。
请广大投资者认真学习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及相关资料,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避免过度投机,谨防持仓风险!
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
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相关通知
附件1: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各结算会员: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自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5%。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8年12月2日
附:股指期货交易变迁

渤海期货公司关于调整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20181205http://www.cypw.cn/qihuobaozhengjin/1569.html